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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豁免申请

 

         豁免(Waiver)主要适用于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有犯罪记录或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申请移民签证或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外国人。

 

       黄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多位资深移民律师与专家的国际型移民律师的律师,凭借先进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在全美国范围快速帮助客户办理各类豁免与相关申请。为方便客户亲临咨询,我们的办公室分别设立在克利夫兰(Cleveland)、哥伦布(Columbus)、底特律(Detroit)、纽约市(New York City)。我们的客户来自于俄州的克利夫兰、哥伦布、阿克伦(Akron)、辛辛那提(Cincinnati)、托雷多(Toledo)、戴顿(Dayton)、纽约市和密歇根(Michigan)州、亚特兰大(Georgia)、迈亚密 (Florida)以及全美各地。

 

豁免

 

         其他豁免还可免去对特定身份的申请人的一些硬性规定,比如 J-1 学者的回国服务二年的义务。

 

         中国客户涉及的比较多的是I-601豁免以及I-601A豁免。I-601A豁免可以是针对境外无法获得签证的申请人,或是针对美国境内想要调整身份的申请人。

 

 

 

成功案例

 

绿卡与I-601豁免申请一年获批

         来自中国的唐先生于2005年持假护照进入美国。没有身份的他在美国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汤女士。两人在2012年底结婚。汤女士是美国公民,可以为丈夫唐先生申请绿卡,但唐先生必须申请I-601豁免。我们的律师在2013年6月接下唐先生的案子,迅速地为其递交了绿卡申请的整套材料,同时也一并准备了I-601豁免。唐先生的申请在2014年7月份获得批准,顺利收到了期盼已久的绿卡。

 

关键字:豁免 | I-601 | I-485 | 绿卡

 

 

境内I-601豁免申请

         I-601豁免及终结案件来自中国的林先生为了寻找新的方式生活,整理并使用了伪造证件进入美国。在顺利进入美国后,他遇见并爱上了一个美国公民。然而,在此期间,他被INS逮捕并最终被判处递解出境。林先生为了心爱的女友,不顾一切地想要留在美国。在找到黄律师后,林先生告诉我们,他刚刚与女友结婚,想知道他如何能留在美国生活。黄律师和她的律师助理团队很快地开始着手工作。首先,律师认为,让政府承认林先生和其太太的关系以及基于婚姻的绿卡申请是本案的重点。因为林先生曾使用伪造证件,申请必须包括豁免。这方面努力的同时,黄律师整理出一项议案:将林先生驱逐出境案重新开案。一旦开案获批,律师将向移民法庭提议林先生将能够通过他的婚姻成为永久居民。2011年12月律师递交了I-130和I-485申请。面谈被定在同年的5月。在此期间,我们帮助林先生取得了工作许可。面谈当日,移民官要求林先生提交豁免申请。移民官清楚地认识到林先生和他的妻子关系属实。豁免申请主要是基于妻子的情感和经济方面。林先生当年使用的是他人的美国护照,如果豁免申请失败,林先生将永久不得入境美国。对于这类豁免申请,即使审理的移民官是一位极具同情心的人,都将会是十分困难的。但黄律师仍然对案件充满希望,准备工作继续进行。然而,案子很快陷入僵局。重开案件的申请被法庭拒绝了。但这并没有阻止我们。黄律师向移民局提交I-601申请。如果豁免通过且绿卡获批,我们希望移民法庭最终会愿意以更积极的态度看待林先生的案件。黄律师的直觉再次被证明是正确的。一个月后,我们收到了移民局的批准信。之后律师整理了一份新的开案申请,以终结林先生长达数年的移民风波。在集齐必要的证据后,我们在10月再次提出了开案申请。移民上诉委员会认同林先生案子的值得重审,​​并在11年底通过了该申请。第二天,林先生高兴地来到我们的纽约办公室,拿到了他的作为永久居民的批准信,开始了他在美国真正的新生活。

 

关键字:豁免 | I-601 | I-485 | 面谈

 

 

境外I-601豁免申请

         身为美国公民的李小姐找到我们,想要帮助其丈夫返回美国,一家团聚。李小姐的丈夫两年前来美但逾期居留,并最终被移民局递解,送回中国。所以李小姐的丈夫需要申请I-601/I-212豁免。在I-130批准后,我们立即整理相关材料并安排了广州总领馆的签证面谈。同时,我们准备好了I-601/I-212豁免申请文件,并让李小姐的丈夫带着前往签证面谈。豁免是基于李小姐以及她两个美国公民孩子将面对的困难,如果李小姐一家要面对大洋两岸的长期分离。总领馆的签证官接收了李小姐的丈夫的豁免申请。在经过数月的等待后,李小姐的丈夫的豁免申请成功获批。李小姐一家终于在美国团聚。

 

关键字:境外豁免 | I-601 | 签证

 

 

豁免申请相关服务
  • 美国境外豁免申请(I-601/I-212)

  • 美国境内豁免申请(I-601)

  • I-601A豁免申请

  • J-1签证豁免申请

  • 十年豁免申请

© 2014 by Margaret W. Wong & Assoc. Co., LPA        黄唯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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